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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3067825/202512-00200
  • 信息分类:

    办理结果/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文号:

    皖马交港航许[2025]0000033
  • 成文日期:

    2025-12-29
  • 关键词:

    水运 港口 码头
  • 浏览次数:

    3652

含山县顺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港口经营许可办理结果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5-12-29  10:21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含山县顺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2月29日向本机关申请的港口(涉及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交通行政许可。
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
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规定的条件、标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依法从事下列活动: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
从事货物装卸服务。

许可有效期自2025-12-29至2028-12-28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