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审核,截至2025年9月3日,共有11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24台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及新能源营运货车符合提前报废新购置营运货车申领奖补资金的要求。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车牌号:
皖E37891黄(国三)、皖E37972黄(国三)、皖E34982黄(国三)、皖E61569黄、皖E60285黄、皖E61516黄、皖E61520黄、皖E61522黄、皖E61527黄、皖E61530黄、皖E61533黄。
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及新能源营运货车车牌号:
皖E19886黄、皖E19026黄、皖E18812黄、皖E25668黄、皖E27671黄、皖E27630黄、皖E23843黄、皖E28169黄、皖E29503黄、皖E26053黄、皖E18261黄、皖E26737黄、皖E27798黄、皖E25260黄、皖E28748黄、皖E10077黄、皖E00858D黄绿、皖E00855D黄绿、皖E09606D黄绿、皖E01862D黄绿、皖E08882黄、皖E50991黄、皖E05633D黄绿、皖E16333黄。
本批次公示为期5天,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车辆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1000号,邮编:243000,联系电话:0555-2484330,2376607)。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车辆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1、
马鞍山市2025年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相关信息表(第十三批).xlsx
2、
马鞍山市2025年度申请提前淘汰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相关信息表(第十三批).xlsx